巴马香猪
生产经营管理协会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香猪广西特色 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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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香猪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巴马瑶族自治县

巴马香猪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创建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香猪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特优区”)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县域自然条件。巴马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西北部,地处东经106 °51'-107°23',北纬23 °51'-24°23'。东西最大跨度70公里,南北相距42公里。东临大化瑶族自治县,西与百色市凌云、右江两县区接壤,南和平果、田东、田阳县毗邻,北与东兰、凤山两县交界。距南昆铁路、南百高速公路田阳县段及百色巴马机场71公里,距自治区首府南宁市251公里。现有河百高速经过巴马段一条,贺巴高速正在建设中。全县总面积1971平方公里,其中石山面积占30%,土丘占69%,水面占1%。

(二)巴马香猪基本情况

1.发展历史。巴马香猪是广西地方优良猪品种,也是我国珍稀优良的地方小型猪品种。其体形矮、小、短、圆,是世界最小型猪种之一。巴马香猪皮薄肉细,瘦肉率高,肌肉鲜红,肌纤维细嫩,脂肪洁白,味美甘香,营养丰富。乳猪和双月龄断奶仔猪肉均无奶、腥、膻等异味,烹调时不添加任何佐料也香气扑鼻,素有“一家煮肉四邻香、七里之遥闻其味”的美称,是历代皇室贡品。

巴马是世界著名长寿之乡。巴马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丰富,据检测,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每立方最高达2万个以上,比一般内陆城市高出几十倍。巴马的水流自大山深层,是小分子团弱碱性水,氧化还原电位低,富含锰、锶、偏硅酸、锌、硒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而铜、镉含量低,被称为营养水。巴马的空气、水、地磁、远红外线等地理环境缔造了巴马的长寿现象,使巴马继原苏联高加索、巴基斯坦罕萨、厄瓜多尔比尔卡班巴和中国新疆和田之后的世界第五个长寿之乡,现有百岁以上寿星70多位,长寿人口比例居世界第一。独特的自然环境造就了我国著名的巴马香猪,优越的地理环境、气候、水土和农副产品资源饲养的巴马香猪肉质上乘,巴马香猪异地饲养后肉质肉味改变很大,巴马香猪取得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口碑相传,巴马香猪已名闻海内外,香猪品质得到国内外市场的广泛赞誉。

2.产业规模。据2019统计,全县生猪养殖约68.29万头,出栏量43.29万头,其中,巴马香猪饲养量约35.16万头,产量达2337吨。巴马县香猪主要养殖在巴马、西山、所略、那桃、百林等乡镇,这5个乡镇的养殖量占巴马县的香猪养殖量约65%。2019年巴马县主要乡镇养殖情况表见下表。

表1-1 巴马县主要乡镇养殖情况表

单位:(万头)

乡镇名称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巴马镇

6.21

6.46

6.78

燕洞镇

2.45

2.55

2.67

甲篆镇

2.81

2.93

3.08

那社乡

1.90

1.98

2.08

所略乡

3.93

4.09

4.29

西山乡

4.16

4.33

4.55

东山乡

1.82

1.89

1.98

凤凰乡

2.32

2.42

2.54

百林乡

2.91

3.03

3.18

那桃乡

3.66

3.81

4.01

合计

32.17

33.487

35.16

备注:以上数据由巴马县农业农村局统计。

3.产业荣誉。近年来,巴马县大力发展巴马香猪产业,已建成一个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巴马小巴香猪有机循环产业核心示范区,三星级)。1982年该品种载入《广西家畜家禽品种志》时正式命名为巴马香猪。1995年3月,巴马县被命名为“中国香猪之乡”,2005年8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4号公告批准对巴马香猪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6年6月2日农业部第662号公告将巴马香猪列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

4.产业发展巴马香猪源产于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它是一个具有悠久的饲养历史和稳定的遗传基因、且品质优良而珍贵稀有的地方小型猪品种。1982年巴马香猪载入了《广西家畜家禽品种志》;1995年3月,巴马县被国家农业部特产经济专业委员会授予“中国香猪之乡”; 2000年,香猪被列入《国家级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2001年度列入国家种质资源保护计划;2002年6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巴马香猪》地方标准;2005年10月巴马香猪产品获得首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6年1月巴马香猪证明商标成功注册。巴马香猪性野早熟,外貌清秀,体型矮、小、短、圆;饲养粗放,适应性和抗病能力强;成年最大个体40KG左右,种母猪一般利用年限为八年,最长可达十四年。巴马香猪举世闻名,皮薄肉细,胴体瘦肉多,肌肉鲜红,肌纤维细嫩,脂肪洁白,味美甘香,营养丰富,胜似山珍野味——果子狸,烹调时不添加任何佐料也香气扑鼻,素有“一家煮肉四邻香,七里之遥闻其味”之美称而被誉为猪类的“名门贵族”。起初巴马香猪只是当地的土猪,但经过了30多年的发展,如今,全县养殖规模已达到68.29万头,出栏43.28万头,目前,现有巴马香猪生产经营管理协会1个,香猪原种场1个,规模生产养殖场5个,香猪养殖合作社20多家,香猪加工企业5家,巴马香猪已经成为了当地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且巴马香猪用途广泛,开发前景十分广阔。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立足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坚持市场导向和绿色发展,打造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香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促进香猪产业做大做强,建立农民能够合理分享二三产业收益的长效机制,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高特色农产品的质量、效益和国际竞争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四)基本原则

创建特优区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绿色发展。瞄准消费升级的中高端市场需求,依托得天独厚的气候发展绿色、有机的香猪产品,以市场带动创建,以创建引领产业升级,不断提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引领力和农业产业的影响力、竞争力。

2.坚持标准引领、科技支撑。坚持绿色食品标准和生态安全标准,完善香猪生产、加工标准化体系和管理体系,对香猪生产、加工、仓储、流通等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强化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建设,深化产学研融合,将特有品种、技术与工艺作为核心竞争力,提升香猪产品的科技含量。

3.坚持品牌号召、主体作为。以提升消费者忠诚度为目标,坚持品牌化发展,培育“巴马香猪”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发展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完善品牌维护与保障机制,提升香猪品牌的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特优区建设中的核心作用,鼓励通过股权合作等形式推进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经营规模化、集约化,打造一批具有高市场占有率的优秀品牌。

4.坚持三产融合、农民增收。推进香猪生产接二连三,延长产业链,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产业强镇等建设有机结合,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和全链条增值。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5.坚持地方主抓、合力推进。从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编制特优区规划,出台扶持政策措施,整合畜禽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交通、乡村旅游等多方资源,形成凝心聚力的良好氛围,合力推进特色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引领农业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抓手。

(五)目标任务。采取整县推进的方式,建成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巴马香猪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特优区内,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特色农业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进一步巩固香猪产业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战略产业的地位,提升香猪产业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二、主要创建内容

(一)编制规划。认真编制特优区建设规划。聘请专业的农业规划设计团队,根据全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认真组织编制《巴马香猪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2020-2025年)》,总结巴马香猪产业发展经验,明确特优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建设内容和工作重点,提出建设的支持体系和保障措施。

(二)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以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和监管标准,推进香猪品种选择、生产过程、终端产品的高标准化,把标准化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成为原料供应基地、名特产品的第一车间,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实现农旅互动、融合发展,提高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水平。推进水、电、路、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厂房标准化建设等工程,育肥式、饲料管理式、集约化育种等生产设施建设。加强品种改良与更新换代,大力推广现代化猪场、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等食品生产技术;推广使用物联网远程监控和二维码等身份识别技术,实现生产过程和农产品可追索,强化生产档案编制管理。加强产业绿色发展,加强对农业生产环境的保护力度,确保产区环境达标。大力推广粪污处理、动物防疫、无害化处理技术,实现防疫死亡率零增长。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使用禁限用投入品的行为。

(三)加强加工基地建设。以发展巴马香猪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为重点,结合我县现有的加工企业和现代屠宰场项目建设,加快实现巴马香猪加工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聚化,最大限度挖掘特色农产品的增值潜力。一是大力发展巴马香猪产地初加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改善储藏、保鲜、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减少加工后损失。积极推广适用技术,因地制宜建设初加工设施,提升产品初加工水平。二是大力发展香猪精深加工。精心组织一批香猪精深加工项目,加强招商引资和科研成果引进,积极引进一批集成应用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的香猪精深加工企业和科研成果,推动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等新技术在香猪加工的应用,提升香猪产品利用的便利度和效率。积极开发以富硒香猪为原料的功能性食品。

(四)加强仓储物流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在巴马香猪主产区、高速公路出口旁,完善仓储物流设施,不断提高巴马香猪产品的流通效率。一是探索建设香猪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香猪专业批发市场,完善标准化活体交易专区、集配中心、冷藏冷冻、电子结算、检验检测等设施设备,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与处理、安全监控等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服务功能。二是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强分级、包装、预冷等设施建设,提高猪肉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发展冷藏运输,稳定商品质量、减少损耗。完善冷链配送设施建设,发展具有集中采购、跨区域配送能力的现代化配送中心。

(五)加强技术指导。制订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巡回指导和服务。对特优区建设活动进行指导,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指导各项任务,技术措施的落实和完成特优区创建目标任务。同时,在生猪繁殖关键季节,组织农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示范农户,选择有代表性的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基地进行现场观摩。对生猪配种生产全过程质量监控,建立标准示范场技术实施方案、管理合同等制度,加强对绿色食品生猪产地环境和育肥、饲养管理等投入品的监督。

(六)加强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体系建设。以培育消费者忠诚度为重点,培育市场溢价能力强、占有率高的优秀品牌。重点抓好创新、品质、管理、诚信等重点环节,创新市场营销业态,提高香猪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产业效益。一是加强香猪品牌培育。重点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的申请认证和扩展。依托特优区创建,打响巴马县“中国香猪之乡”的区域公用品牌,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培育和扩大消费市场,实现优势优质、优质优价。紧盯市场需求,坚持消费导向,擦亮老品牌,塑强新品牌。运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做好形象公关,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价值,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二是加强香猪品牌管理与保护。切实提升品牌管理水平,积极组织香猪企业申报广西农业品牌目录,优化品牌标识,建立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使用机制和品牌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构建完善品牌保护体系,实时监控、评估品牌状态,综合运用协商、舆论、法律等手段打击各种冒用、滥用公用品牌行为。确保诚信合法经营,以树立百年品牌、打造百年企业为目标,营造良好品牌建设环境。三是加强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立足香猪产业发展实际,借助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美食节等渠道,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线上线下融合、互联网等各种新兴手段,加强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扩大特色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开展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等各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形式形成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

(七)强化创新性科技支撑。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和实验室等,逐步使企业成长为香猪技术创新的主体。鼓励重大成果产业化。组织养殖企业申报各级补助项目,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配套。

(八)完善建设和运行机制。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运营的基本原则,处理好政府与各类市场主体的关系,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体制机制。特优区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创建主体,要根据地区实际,科学确定特色优势品种和重点区域,组织申报创建特优区,加强对特优区建设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加大对特优区建设的支持力度。要强化特优区公用品牌的管理,维护品牌的权威性,提升品牌价值。特优区内各类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是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生产经营。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养殖,提升生产技术和产品品质,采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模式,推动特优区可持续发展。引导特优区内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合理、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特优区内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农民合理分享产业发展收益。

三、组织保障

(一)组织保障成立巴马县创建巴马香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蓝海洲 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  彬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梁凤金 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  综 自治县扶贫办主任

商金团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荣军 自治县发改和改革局局长

罗金亮 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罗福和 河池市巴马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海滨 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李  彬 自治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黄燕飞 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杨通稳 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陆盛昌 巴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向阳 燕洞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金科 甲篆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  峰 那社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  君 所略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子强 西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蒙振美 凤凰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  鸿 东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覃  斌 那桃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正伟 百林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商金团同志兼任,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特优区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起草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位领导具体负责特优区创建工作。

(二)资金保障。县财政加大对特优区创建的投入,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整合资源,投资、财政、金融、科技、土地、环保、水利、林业等相关项目向特优区倾斜。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激活民间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督促检查。巴马创建香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统筹谋划创建工作,明确各单位、各乡镇职责任务和工作分工,把握好创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创建工作。

四、资金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9650万,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2000万元、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600万,地方配套资金2000万,企业自筹资金5050万。

(一)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建设概算投资7000万元。建设香猪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示范场10个,主要在巴马镇、燕洞镇、甲篆镇、西山乡、东山乡等5个巴马香猪主产地打造建设。每个计划投入7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繁育、育肥、绿色食品认证等,总计4000万元。其中每个使用特优区项目资金补助3000元,计300万元。

(二)产品加工处理概算投资2000万元。对巴马原种香猪农牧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巴马千百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广西百岁老人公司等3家香猪加工企业进行技改,投资600万元。同时巴马三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和凤凰明山养殖专业合作社各香猪主产区乡镇批发生猪交易市场等企业、合作社贮藏保鲜冷库生产规模,投资1400万元。

(三)营销网络建设,品牌打造,计划投资600万元。计划使用项目资金600万元补助品牌宣传。推广“巴马香猪”地理标识投入150万元,设计制作特色包装投入100万元。品牌宣传安排200万元。在电商平台建立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专属营销渠道投入150万元。

(四)项目编制规划费、管理费、培训费等计划投资50万元。项目编制规划费计划使用项目资金30万元,项目培训费计划使用项目资金15万元,项目管理费计划使用项目资金5万元。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时间:2020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二)验收时间:2022年7月1日—7月30日。项目实施完成后,按《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初步验收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重点说明建设效果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绩效,并于2022年7月10日前分别向农业农村部和广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管部门报送初步验收报告。

抄送:自治县党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自治县政协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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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巴马县畜牧水产局5楼
181778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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